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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年鉴》撰稿规则

2017-06-04 11:14:15   来源:随州市档案馆    点击:
一、文体及书写规格

  1、采用记实性较强的说明文体和记叙文体写作。

  说明体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,其特点是:人们在对事物认识理解的基础上,运用定义、诠释、分类、分解、比较和图表等方法,对事物“是什么”作说明解释。常用于介绍基本情况、综述主要成就、披露存在问题、解说事物、简介人物、阐明事理的条目。

  记叙体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,其特点:人们出于对事物客观反映的需要,运用录实、叙事、记人、写景、状物等叙述方法,实事求是地回答事物“怎么样”。常用于记述行业业绩、单一事件、景物、人物、会议和节庆活动的条目。

  2、书写格式。

  正文打印格式,有如下要求:

  ⑴、条目标题加方头括号“【】”,顶格起行书写,后空一格接正文。条目中的层次标题,另行空二格书写。条目和条目之间空开一行书写。落款置于文末右下方,顶格排齐。落款可署作者姓名,也可置某某单位。

  ⑵、释文层次较多的,分层序码书写:第一档1、2、3……;第二档⑴、⑵、⑶……;第三档①、②、③……。

  ⑶、引用文件要严格书写文件标题、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号。公文号中的年份使用六角括号“〔〕”。

  附表除表头和表底外,表格内不加横线。表中的项目如分母、子项的,子项空一个字另行书写。表格数据栏内使用符号示意统一为:“…”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;“空格”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;“—”表示无该项统计指标数据。附表说明置于表格底线下方。说明只有一项,在说明内容前面和被说明项的右上方加“※”号;如说明内容有两项以上,则分别用①、②、③表示。

  二、起讫时间

  年鉴着重记述年度内的事情,时间上限是当年1月1日,下限为同年12月31日,一般不追溯历史,对来年也不作展望预测。

  三、条目等级、类别及内容要素

  1、条目分小、中、大、特大四级。小条目100—300字;中条目300—500字;大条目500—1000字;特大条目1000—2000字。

  2、条目类型由条目的内容性质决定,按其基本资料涉及的范围划分为两大类: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。

  3、综合性条目的子类型及内容要素:

  ⑴综述条目:承担综合概述部类总体情况的任务,通常由有机联系的条目群组成并置于部类之首,内容要素一般包括:关系全局的重要情况;重大举措及其成效;发展特点及趋势;促进发展的主要因素等。

  ⑵概况条目:概括反映部门、行业或地方的基本面貌,内容包括:基本情况;年度取得的主要成就;发展的主要特点;存在的主要问题。

  ⑶综合记事条目:对同一性质相关事物、事件的综合反映,内容包括:事主、时间、地点和范围;主要过程及结果;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或背景。

  4、单一性条目的子类型及内容要素:

  ⑴单一记事条目,以某一具体事物、事件、社会或自然现象为对象,内容包括:事主、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原因和结果。

  ⑵会议条目,以重要会议为对象,内容包括:会议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主(承)办单位、出席人员、主要内容和结果等。

  ⑶人物条目,以先进模范人物、重要新闻人物和逝世人物为对象,内容包括: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职务或职称、性别(只注明女性)、民族(只注明少数民族)、出生年月或生卒年月、籍贯、主要学历和经历、主要业绩或事迹等。

  ⑷机关(团体)条目,以有重要影响的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为对象,内容包括:机构名称、简要沿革、组织形式、基本职能、突出成就等。

  ⑸产品(成果)条目,以重要产品或重大科技成果为对象,内容包括:产品和成果名称、完成单位(个人)、完成时间、性能特点、获奖等级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。

  四、条目选题

  条目的选题由客体(事件、事物、单位、成果、人物等)的社会价值和资料价值所决定。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以经过筛选设立条目:

  1、全省各部门、各行业,各市、州、县(区)的基本情况;

  2、各地、各部门取得实效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变革;

  3、重要的经济文化建设成就;

  4、重大社会事件或自然现象;

  5、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事物和社会热门话题;

  6、省(部)级以上重大奖励的科研成果及得主;

  7、具有社会历史意义和长久存查价值的其他住处资料。

  条目的选材遵循如下原则:

  1、全面。条目的内容对相应领域要有较高的概全率,不轻易漏掉任何重要的方面。

  2、新颖。具有鲜明的年度特点和浓郁的时代气息。

  3、真实。实事求是,防止任何不实的材料进入条目。

  4、富有特色。力求反映湖北的地方特点和地方特色。

  5、连续可比。上下年卷同一选题的基本资料要相互衔接和大致对应,同时又要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。

  条目附属小资料的选题选材原则:

  1、与条目正文有机联系的资料或知识;

  2、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;

  3、相对独立和比较完整。

  五、文字规范

  1、语言。使用现代汉语书面语,包括少数已在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古汉语。不使用文言文或半文半白的语句,也不使用口语和方言俚语。

  2、文字。一律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》,严格使用规范汉字,不要随意简化或生造汉字,一般也不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(条目涉及古代人名、地名、书名中的繁体字和异体字,如使用简化字会发生歧义或引起误会的,可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)。

  3、称谓。一律使用第三人称,如:“我国”用“中国”,“我省”用“湖北省”或“湖北”。人物一般直称其姓名,后面不加“同志”、“先生”等称谓,职务或职称在姓名之前。部门、行业一般直称“某某部门”、“某某行业”、“某某界”,而不称“某某系统”、“某某战线”。

  对较长的单位名称等可使用简称。简称以通用和规范为原则,如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”可简称为“中共中央”,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”、“爱国卫生委员会”不能简称“无委会”、“爱委会”。外国国名、地名、人名、党派等译名,都应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。稿件中出现乡镇、村的名称时,一定要在前面冠以县或地区的名称。如“天门市××乡”。

  4、时间表述。一般要求写出准确的年、月、日,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时间代词,如“今年”、“去年”、“明年”、“当前”、“最近”、“近年”、“近几个月来”等。同一条目中年份已有前提的,后面不必重复出现,可采用“年内”的提法,也可直接交代“某月”或“某月某日”。

  具体时间(公历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及时、分),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述,如“90年代”、“1999年10月1日”、“8时16分”;年份不能简写,如“1999年”不能写成“99年”。古代帝王年号和干支纪年用汉字表述,但在其后面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公历年份,并加圆括号,如“清宣统二年(1910)”。星期顺序也用汉字表述,如“星期一”。

  5、数字用法。数字除特殊情况外均用阿拉伯数字,如“8人(次)”、“20件”、“100辆”、“120平方米”等。但一般叙述文字中的数字,或者并非表示科学计量和不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,应使用汉字,如“一个人”、“五条意见”、“十项规定”、“九五计划”、“七八十种之多”等。倍数、成数、分数、百分数、千分数用阿拉伯数字,但万分之几、十万分之几、百万分之几等要用汉字表示。

  统计数字(某些需精确统计及附表中的数字可以例外)在五位数以上的,分别作如下处理:⑴尾数“0”多的改用万、亿为单位,如“240000”,写作“24万”;⑵尾数“0”少的,改用小数,计算单位取最大值,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法取2位数,如“245470万吨”写作“24.55亿吨”,“12834100公斤”写作“1283.4万公斤”。百分数和千分数中的小数,只取至小数点后一位数。

  约数可用“约”、“左右”、“上下”、“多”、“余”等表示,但不能叠用,如可用“1000多人”、“约5000字”,而不能用“约1000多人”、“约5000字左右”。用小数表述的数据,不用“多”字,如“1.3万多人”中“多”字要去掉。

  6、计量单位。统一执行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》,严格使用公制。

  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,有如下区别:⑴正文中涉及的计量单位,其名称用中文表示,而不用外文符号;⑵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使用符号,不用中文名称;⑶附表中的计量单位,一般使用中文名称,必要时也可以使用符号,但同一表格中的用法须一致。

  7、标点符号。一律按照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准确使用。应特别注意破折号和连接号的用法:

  破折号“——”(占两格),用于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。破折号和括号用法不同:破折号引出的解释说明的正文的一部分,括号里的解释说明不是正文,只是注解。连接号—”(占一格),用于组成复合词组的两个名词之间,把意义密切相关的词语连成一个整体,如“武汉—广州客货运输”。连接号的另一种形式“—”主要用于连续相关的数字,如“5月18~20日”、“30万~40万”、“20~30%”。

  六、统计数据

  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,均应用省统计局发布的数字。对统计局没有统计的数字,应以各主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,但必须真实、准确,不得浮夸和估计。

  七、保密

  保密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《保密手册》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颁的保密规定,凡有涉及与国家机密的资料和不应对外公布的有关材料、数据,都应严格审查把关,有的稿件可请本单位的保密委员会审查,防止泄露国家机密。

  稿件撰写以后,须交本单位领导审阅,加盖公章,或签署意见,方可送年鉴编辑部,以示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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